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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大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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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自古以来,就有邺水朱华一说,“邺水朱华,光照临川之笔”。这个分句是借曹植、谢灵运来比拟参加宴会的文士。“邺水朱华”用了曹植的典故,曹植曾作过《公宴诗》,诗中有句“朱华冒绿池”。朱华,字面是红色的花,这里指荷花(芙蓉)。曹植是建安文学之集大成者,有七步之才,《诗品》说曹植的诗“骨气奇高,词采华茂”,如:“明月澄清景,列宿正参差。秋兰被长坂,朱华冒绿池。潜鱼跃清波,好鸟鸣高枝”,一连三联对偶,后两联尤为工整;“被”字,“冒”字见出作者选词用字的匠心。“邺水朱华”两句是写宴会之文,意思是说,参加宴会的文人学士,就像曹植,写出“朱华冒绿池”一般的美丽诗句,其风流文采映照着谢灵运的诗笔,意谓可以和谢灵运相比。

    当然了,这时候的曹植还没有出生,谢灵运就更不可能了。

    不过,邺水朱华倒是和现在的邺水相得益彰,可谓香草茂盛、荷花盛开,往来行人不倦,在这乱世中,给人一种心态升华的感觉。

    一行车队沿着邺水缓缓而行,田丰坐在车中,正翻阅一册卷宗。

    突然,车帘挑起,袁尚一身风尘从外面进来,“田先生,方才我射杀了两只野兔,今晚正可打一打牙祭。”

    田丰闻听,抬起头来。看着袁尚那一脸喜色,忍不住道:“三公子,此非主公治下,乃是冀州所在,你我独行于客乡,需多小心,怎可为口腹之欲,而涉险离队?万一遭遇歹人,岂不是麻烦?”

    袁尚原本兴致勃勃,哪想到田丰上来一阵训斥。心里顿时有些不满,但是脸上却不敢把这种不满的情绪表露出来,还要做出一副受教的模样,轻声道:“田先生,显甫知错了……只是,不都说那韩非将匪寇肃清,如今的冀州一片歌舞升平么……”

    这旅途乏味,我猎杀些野味又能有什么错?

    再说了,近千人马,行于冀州,难不成还有人敢来送死不成?要知道,他们所代表的可是车骑将军袁绍!

    这田先生,果然是古板的要命,怪不得父亲对他不喜欢,跟他在一起,简直要闷死人了。

    外人可能不知,但是作为袁绍最喜欢的儿子,袁尚可是深知父亲对手下文武的态度,尤其是这个田丰,虽不喜,但表面上还要装出虚心受教的模样,袁尚也是每每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有样学样。

    这时候的袁绍,还没有历史上的意气风发,现在的他,还不是坐拥北方,第一大诸侯的底气也不在,对田丰这样的名士多的更是尊重,而且,他还需要靠田丰等这些河北人,来完成他的大计。

    “显甫,这一路下来,可看出什么没有?”田丰似是也不想在这一小事上较真,虽然也知道袁尚的认错未必就是诚心。话音一转,田丰决心考校下袁尚。

    袁尚想都不想,直接答道:“冀州富庶,为尚所见之最也!”

    说着,眼中不自禁流露出一丝的神往。

    “还有呢?”田丰眉头一蹙,很显然,袁尚的回答很是不令他满意。

    “还有,就是韩非的名声很大!”袁尚想了想,又回答道。一路行来,尽是听到所说韩非如何如何,直听的他耳朵都出茧子了,心中,更是多有不忿。

    田丰听到这里,眉头又是一挑,低下头,看着手中的卷宗,若有所思,心里头却不甚平静,盘算个不停。

    如袁尚所说,进入冀州来,看到的只有富庶和歌舞升平,使人忍不住要陶醉其中,比如袁尚,比如随行的军卒。还有就是,常听人谈起韩非。

    一切,都显得很平常。

    可正是这种所谓的平常,才让田丰更为的上心,尤其是百姓们口中所谈的韩非。

    “显甫……”

    “啊,田先生,我突然想起来一些事情,便先告辞了。依照现在的路程,最迟两日中午,就可以抵达邺城……不过今晚咱们还要宿于野外,我让人去查探一下,看看何处可以宿营。”袁尚说完,便一溜烟的跑了。

    田丰看着他的背影,眉头簇动,想要喊住袁尚,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发出一声长叹。

    竖子不足与谋!

    袁谭失于刻薄,袁尚略显轻浮。

    这两个人,怎么看都不是理想的嫡子,可是袁绍却没有其他选择。因为第二子袁熙,比之这两个儿子还要显得不堪。

    虎父犬子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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