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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碰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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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最jīng锐的力量,是最硬的拳头,是最坚固的堡垒。

    以马奇人的财力物力,再加上晨曦议会的支持,骑兵的总数也只能保持在两百人上下,因为这支骑兵实在太昂贵了——全员都装备着来自内陆的jīng良武器,金属铠甲是改装过的见习骑士铠,仅这幅全身铠就重达四十余斤。能穿起这套铠甲的武士,都是从部落中层层遴选而出的佼佼者,他们的作战经验最丰富、体格最强壮、对酋长也最忠诚。

    马奇部落一共拥有两名异能师,除了长年陪伴在酋长身边的烈火师之外,另一名异能师就直接配备给了骑兵部队。所以从战斗力上评价的话,这支骑兵是当之无愧的本区域最强,而且他们也没令自己人失望过,在历年战争中,骑兵始终保持很高的胜率。

    在不久前围剿瓦胡部落的战役中,骑兵的功劳也是最大,最终决战时,由他们组成的钢铁阵列正面粉碎了瓦胡人的突围企图——那可是瓦胡六百jīng锐和上千平民的轮番冲击

    但这时没人会想到,他们的敌人也看上了这支部队,或者应该说是看上了他们的装备——在什么东西都稀缺的荆棘玫瑰眼中,两百套见习骑士重甲还有配套的武器,这简直就是个宝库啊。如果不抢过来,怕是老天都会唾弃自己。

    汤森的信条之一是不打无准备之仗,所以他充分调动了手上的人力资源,汇集了所有关于马奇人作战的情报,充分了解到每一支马奇部队的建制、配备和作战风格,甚至还从仓库里翻出他们的库存装备检验——有瓦胡人和这个营地的帮助,马奇人在他眼中如同luǒ体。

    在汤森的角度看,打败马奇骑兵根本不是问题,关键是如何一口吃掉——现有条件下,两百骑兵很可怕,两百jīng锐步兵也很难缠,但如果是两百骑着战马的jīng锐步兵,那事情就大不一样了。穿上骑士铠甲,骑着雄壮战马,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天下无敌,在这场战争中,相反还很大程度上削弱他们的优势。

    其实,主力兵种是要专注某一领域的作战,又或者是要兼顾各种情况,这两者并没有绝对的好坏对错之分。从部队本身角度来看,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会有固定答案……这就好比一碗面粉,做个iǎ面包就紧,做个大面包就软,不可能两边便宜都占。

    打战这种事不能一厢情愿,就跟厨师做面包的时候要考虑客人的喜好一样,对症下才会立竿见影。你如果是面包,就要被撕开泡汤抹盘子,如果你长得像包子,就别埋怨被人拿去打狗……一支四不像的骑马重装步兵,他们其实两头不冒尖,属于卖不出去的赔钱玩意。

    之所以从前能够驰骋称霸奎尔萨北方,是因为他们还没遇到真正强大的军队。

    所以,在知悉敌情的汤森眼中,他们就是不择不扣的鱼腩部队,属于上送装备的好人。因为他们的体力和意志被汤森设下的圈套消弱,骑马的机动已经被汤森用战略限制住——只能在既定的时间内走这条既定的路线,机动再高也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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