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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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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很懂的样子,你不也是一样?”熊起鄙视地看着席之墨,“而且,我给他们分那么多钱也就是这么一次而已,指望我次次都分那么多钱?我看起来很傻吗?更何况,也不是什么时候都有这次的运气能够遇上这么多的猎物的。”

    以往的他虽然每次都不是空手而归,但是收获也是有丰富有一两只的猎物而已,熊起对此打猎赚钱的事情不怎么上心,就当作是一个营生这么经营着而已。所以他偶尔的能够遇上大型猎物,能够猎到的话当然是收获丰富。

    偶尔的,他也没有遇到什么猎物,野鸡野兔什么的能够遇到很多,但是却卖不上什么钱,他都是猎回来自己吃的。所以,不是每次都有这次这样这么好的运气能够遇到这么多的猎物的,而且遇到了这么危险的猎物还能够全身而退没有受伤。尤其是,这次还遇到了狼群。

    席之墨听了他的话之后,脸色才没有刚才那么的难看,阴阳怪气的样子也稍稍的敛去,但是还是没有放过熊起,继续嘲讽,“你还真是大义凛然,拿自己当圣父啊?比唐浅裳那个女人还要仁慈善良。”

    夏叶:“……”那位穿越前辈,您的名字为啥我这么熟悉?

    宋家是战乱时期崛起的家族,底蕴不如阎家那样传承几百上千年的家族,所以宋家很多事情都不知道。比如阎家是古武世家,比如这位唐浅裳唐姑娘穿越之前的家族也是古武世家。

    宋家,就是普普通通的军政家族,两三代培养起来的二三流家族而已。但是不代表她没有听说过唐家姑娘的名声,唐家最出名的并不是唐氏集团总裁唐鹤宸,还有他本是非常强的兄弟们,而是他的堂姐妹们。

    唐氏集团大小姐唐浅裳可是有名的毒医,最小的唐氏小姐是有名的神医,剩下的姐妹擅长的都是关于医学的,也非常的出息,医术也是非常的离开的。唐家跟所谓的蜀中唐门还是有差别的,唐浅裳所在的唐家最擅长的是中医,蜀中唐门最擅长的是暗器和毒药。

    但是唐家还是每一代都有几个奇葩,比如这一代的唐浅殇却好好的中医不学,学毒药去了。所以唐浅裳的大名夏叶也曾经听说过的,据说唐氏姐妹很低调,但是却很出名。很少有人知道唐氏姐妹的长相,就算是见过也认不出来。

    夏叶也曾经听说过唐家大小姐唐浅裳的名字,以及她的传说,以及后来她失踪的消息。可是没想到的是,唐氏集团的大小姐,竟然是穿越了。

    夏叶想起唐浅裳的专业,再想想唐浅裳身为北疆粮食大户的名声,顿时嘴角抽了抽。怪不得月酆朝的粮食产量很高,也学会了一年种几季的粮食,也有了各种各样的粮食作物,连玉米花生土豆西红柿番薯等等的原产地不是中国的粮食作物都有了。肯定是唐家姑娘弄出来的,身为21世纪信息爆炸时代长大的唐姑娘即使是个毒药研究狂,也不代表她什么都不懂。所以,她能够把这里的粮食产量提高,把粮食作物找来了这么多。

    但是术业有专攻,唐姑娘也有不会的,比如她不懂农具的机械结构,不懂农具的工作原理,所以她没有办法提高人工。

    “这位唐浅裳姑娘是?”夏叶从席之墨的口中也了解到了熊起是认识这位穿越前辈的,但是夏叶很奇怪为什么熊起没有喜欢上那位穿越前辈的。不是说穿越女自带女主光环的吗?你看,连席之墨都喜欢过唐浅裳,怎么熊起没有喜欢上?或者是,熊起也喜欢过这位唐家大小姐?

    “她是我们将军的夫人。”熊起严肃着说道,看着媳妇的眼神透着坚定,对于媳妇看向自己那种古怪的眼神,熊起很清楚自家媳妇在想什么。唐浅裳这个女子虽然很优秀,但是熊起骨子里还是很大男子主义的,唐浅裳那样的女子他肯定是喜欢不了的。他很欣赏唐浅裳,却不会爱上这样的女子。

    所以他从来都把唐浅殇当成自己上司的夫人一般尊重,从来都是把他当成将军一样的存在,或者是当成朋友一样交往,却从来都不会把多余的感情放在她身上。现在媳妇这么古怪的眼神让熊起很郁闷,他当年也不是没有见过那几个喜欢唐姑娘的人,但是唐姑娘非常坚定的跟他们将军在一起,甚至也没有跟别人有暧昧。

    只是那几个人都转不过弯来,除了席之墨这个被炎绝掰弯的世家之外,那几个家里正妻侧室小妾都有,不可能给唐姑娘所要的一夫一妻。所以熊起对唐姑娘的观感也没有那么的差,如果唐姑娘真的跟那几个人暧昧不清的话,他肯定会讨厌唐姑娘的。

    他不会插手将军的感情问题,但是肯定不会亲近将军夫人就是了。但是唐姑娘的人品还不错,熊起对唐姑娘也把他当成同性一般的看待的,从来都没有把她当成女人。他当初也是原话跟唐姑娘说的,结果被唐姑娘暴打一顿。

    “将军在当兵之前就跟唐姑娘成亲了,当年敌国来犯,朝廷征兵的时候将军就跟夫人分离,上战场杀敌。如今已经八年了,将军做到了三品大将军的位置,唐姑娘也成为了北疆的粮食大户。”熊起平静的说道。

    “对啊对啊,唐浅裳那个女人就是那么死心眼,虽然说她跟姓墨的是同一个村子的,但是明明我跟她认识的时候她跟姓墨的还没有那么熟悉的。结果,那丫头竟然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她宁愿嫁给猎户也不要嫁给书生,更别说是富家少爷了。于是,本公子就这么被错过了。”席之墨一提起这茬儿,就非常的怨念。他每每想起唐浅裳当初的话,就觉得她当时肯定是脑抽了,要不就是眼神不好,为什么偏偏看上墨千那个混蛋却偏偏没有看上他呢?

    夏叶:“……”说的好有道理,前辈你真是好样的。

    对于这位穿越前辈,穿越之前也就是比她大了两岁的唐大小姐,夏叶还是很有好感的,当然前提是熊起没有喜欢过她。毕竟,如果熊起曾经喜欢过她,那就是情敌啊。

    “你喜欢过唐姑娘?”夏叶看着席之墨,觉得席之墨这个人其实也挺不错的,怎么唐家大小姐却看不上他?难不成还真的跟唐大小姐说的,宁愿嫁给猎户也不愿意嫁给书生,甚至是富家少爷吗?其实想想也不错,有些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都读成了书呆子酸儒了,都没有半点的能力。

    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于民生也从来都没有作用。也许,唐大小姐说的不愿嫁的就是这样的人吧。而且,唐大小姐看人的眼光也不错啊,曾经的山村猎户,农家小子几年的时间成为了三品大将军,前途无量。

    “其实我觉得,唐姑娘的选择是很正确的。”夏叶看着席之墨,说的非常的认真。席之墨愣了愣,然后看向夏叶,“气愤”地瞪着夏叶道,“你说什么?什么意思?你给我说清楚。”夏叶抿唇直笑,“唐姑娘跟您一样,喜欢的是男子啊。如果她选了您,以后跟您是夫妻呢?还是情敌或者闺蜜?”夏叶取笑道。

    席之墨:“……”“本公子当时喜欢的是女子,是女子。”席之墨瞬间炸毛,气得直咬牙。对那个把自己掰弯,又弃自己于不顾的家伙无比的怨恨。

    “呵呵,说明唐姑娘的眼光好,知道你以后喜欢的会是男子。”席之墨:“……”“我不跟你说了,说不过你。”

    席之墨放弃了跟夏叶理论的兴趣,转头吩咐熊起道,“给本公子准备休息的地方。”熊起:“真当自己在这里是客人了?”

    “难道不是吗?”

    “……是。”熊起无奈道,转身去忙着给席之墨准备住的地方了。

    唐姑娘的话题就这么揭过了,反正席之墨不愿意提起曾经这么不堪回首的年少轻狂,熊起也不愿意提到这个让媳妇很警惕的人。

    即使他不喜欢这个唐姑娘,但是万一媳妇误会他喜欢那个唐姑娘怎么办?所以,还是翻篇吧,这件事就这么结果吧。中午的时候,席之墨被安排去了厢房那边休息,那边原本就有床铺,当然这个床是按照唐姑娘在北疆弄出来的土炕盘的,所以不需要再打床板了。

    熊起拿了新的没有用过的被褥给席之墨之后,就把他赶去厢房了,反正收拾内务什么的,席之墨又不是真的十指不沾阳春水,他还是会做这些事的。席之墨要在熊家住不短的时间,在他的心情还没有恢复得差不多的时候,席家也没有出什么必须要他出面的大事之前,他是不会离开熊家的。所以,席之墨要在这里住很长一段时间,熊起对这个电灯泡很无奈,却,没有办法把人赶走。

    毕竟这个虽然说年纪比自己大两岁,但是性格却很幼稚的家伙,是他的兄弟。安排好席之墨之后,熊起拉着夏叶回卧室,表情严肃地看着夏叶,非常的担心自家媳妇会误会自己喜欢将军夫人。将军夫人那样的女子,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他喜欢的是自家媳妇这样的。

    “媳妇,我没有喜欢过将军夫人。”熊起非常严肃的说道。夏叶诧异的看向熊起,不知道他怎么一开口就说这个。熊起见媳妇疑惑的眼神,很“正直”地给她解惑道:“你刚才看我的眼神很奇怪,在席之墨提起将军夫人的时候,你看我的眼神很奇怪。”

    夏叶闻言,顿时哈哈干笑,“是吗?我看你的眼神很奇怪?”

    熊起对自家媳妇装傻的模样毫不在意,反而跟认真地跟夏叶说道,“唐姑娘,也就是将军夫人很优秀,也很厉害,是难得的奇女子。但是媳妇,我不喜欢这样的女子。我喜欢的是你这样的女子,也只喜欢你一个。”活了二十七年,他第一次认认真真的喜欢一个人,以前他不是没有少年情窦初开的时候看见某个女子就会感觉心跳加速,但是那不是喜欢,只是看见漂亮的女子的时候会出现的反应。

    带着很单纯的少年对少女的欣赏,却从来都没有喜欢,因为他情窦初开的年纪,脸就毁了,带着脸上两道伤疤的他不会有女子喜欢,受够了很多人的厌恶嫌弃。当年将军夫人不嫌弃他的长相伤疤,甚至还提出要帮忙把脸上的伤疤祛掉,是他觉得这两道伤疤是一道时时刻刻提醒他曾经受过的各种眼色的印记,不用祛掉。

    所以,直到现在他的脸上还有两道疤,脸上蓄了好多年的大胡子却因为媳妇的不喜而剃掉。夏叶是他唯一喜欢过的人,是他即使还没有爱到生死相许却也一辈子都不愿意放开的人。所以,他不愿意让媳妇误会自己喜欢别的女子,即使是曾经喜欢过也不行。

    “将军夫人那样的女子,只有将军那样心胸有沟壑的男子才能全心全意的爱她。而我,并没有那么宽大的心胸任由自己的媳妇接触那么多的人,尤其是很男人做生意。”

    夏叶翻白眼,“你们将军是对他夫人的信任,才不是心胸多么的宽广。”但是也相信熊起的话,想起熊起连自己这个身体的双生哥哥的醋都吃,别指望她跟唐姑娘一样成为事业女强人跟那么多的男性合作伙伴接触了。

    “所以媳妇,我从来都没有喜欢过别人,我只喜欢你。”熊起很严肃很认真的说道。

    夏叶也抬起头看着他,看着他眼中满满的自己,以及他认真的眼神,笑了笑,踮起脚轻吻他的唇,“我也只喜欢你,我爱你。”

    熊起抱着夏叶,沉默着,“我也爱你。”

    夫妻俩这么正式的第一次告白,席之墨站在门外翻白眼,然后透过屋檐看向蔚蓝的天空,感觉心中酸涩。当年被唐浅裳拒绝,眼看着唐浅裳嫁给墨千的时候他都没有现在这么难过。可是一想到那个人要家成亲了,那个人以后的家庭没有他的存在,他就感觉心痛。他不得不承认,他很爱那个人,很爱很爱。但是,那个人放弃了他,他也打算放弃了他。

    中午休息的时候,熊起回过神来,看着怀中昏昏欲睡的媳妇,低声问道,“媳妇,将军夫人,是不是跟你是一样的?”越想越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以前虽然觉得将军夫人是个奇女子,但是将军夫人的来历却很简单,就是北疆某个农村的农家女子而已。

    可是却突然之间变得很厉害,擅长用药用毒也懂得农桑之事,知道了很多的事情。而且,短短几年的时间就变成了北疆的粮食大户,更是月酆朝的粮食大户,跟席之墨这样的人合作做生意,转了好大的一笔钱,也算得上是月酆朝排的上名的有钱人。可是现在看来,将军夫人的情况也许跟媳妇是一样的,都是借尸还魂的效果。

    不然,怎么解释将军夫人前十几年平庸无奇,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女,结果一夕之间就变成这么优秀的女子了?

    “嗯。”夏叶听了熊起的话,慵懒地在他的熊样蹭了蹭,“如果她叫唐浅裳,我没想记错的话,她跟我是同一个时代的人,而且她们家的姑娘都很厉害。”

    夏叶声音软软的,低低的跟熊起提起了唐家的传奇,当然她只知道唐家是中医世家,传承了好多年,但是却不知道唐家其实也是古武世家。她说起了唐家的男子撑起的唐氏集团,提起了唐家的姑娘们的厉害之处,提起了鼎鼎大名的唐家姐妹。

    “后来我就听说唐氏集团大小姐失踪的消息,之后就再也没有听说过她了。没想到,她其实是失踪到这个时代了,还变成了北疆的粮食大户了。”夏叶最后如此总结道,也有些感慨。

    “原来如此。”这么说也能够说通了为什么将军夫人为什么这么优秀了,也为什么将军夫人这样的女子跟自己媳妇都一样很优秀,却方向不同了。唐家的教育,以及唐家的氛围跟夏叶从小长大的环境都不同。唐家的竞争都是良性竞争,而且争的还都不是家产,而是自己的本事的优秀。

    而夏叶所成长的环境,除了疼爱自己的恩爱父母之外,别的人都有自己的算计,所以两人的性格很不同。再加上夏叶跟唐浅裳两个人完全不同的个性,唐浅裳是女强人,而夏叶则是个技术宅。本质上,就完全的不同。熊起叹了口气,抱紧怀中的媳妇。

    虽然说将军夫人很优秀,但是他喜欢的永远都是自己的媳妇,将军夫人那样的女强人,还是让将军自己享福吧。

    “嘿嘿,其实知道还有跟我来自同一个地方的老乡,其实我还是很开心的。”

    “嗯,以后有机会肯定让你跟将军夫人认识,这样你们来往也方便。”熊起说道,觉得自己这个提议真的很好,毕竟来自同一个地方,他们肯定很有共同语言。

    “好。”夏叶嘟囔一声之后,睡了过去。熊起看着怀中睡得迷糊的媳妇,亲了亲她的脸颊,闭上眼睛也跟着睡了。午睡,还是要保持这个习惯比较好,对身体好。

    下午休息过后,熊起带着夏叶组装起了脱粒机,把齿轮安装好,连接脚踏板。把转轮内胎也安装好,然后盖上留着稻子的口子的盖子,就大功告成了。席之墨一直沉默着看着这夫妻俩折腾,兴致勃勃的看着,非常的认真。

    这可是关乎民生大计的大事,他虽然说不是官员,但是还是很关心的。把实物给安装好之后,夏叶就跟席之墨介绍这个东西应该怎么运作,怎么把稻谷放进去,怎么把稻谷脱粒,甚至怎么让这个机器给运作起来。

    席之墨兴致勃勃的跟着夏叶,夏叶没介绍到一处他就伸手摸摸确认,最后甚至还踩上去学着夏叶说的那样,踩着脱粒机的脚踏板让脱粒机动起来。转轮内胎转动的声音呼呼作响,席之墨听着却非常的开心,半点烦躁都没有。

    “这个东西真好。”席之墨感叹道。

    “的确是好东西。”熊起也点头。

    夏叶看着熊起,再看看旁边的席之墨,也跟着微笑,没有说话。这还是她的专业,她的专业特长能够发挥作用,她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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